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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池县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》起草情况说明

发布时间: 2023- 05- 29 10: 00浏览次数:

一、起草背景
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,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,增强监管效能,优化营商环境,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,协同推进成渝地区“放管服”改革,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,结合我县实际,我办草拟了《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池县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二、起草过程

根据工作安排,我办参考《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广安府办发〔2023〕12号),草拟了《函)(征求意见稿)》。5月11日—5月17日向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各园区管委会,县级各部门征求意见,共收到县司法局、县经济信息化局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家单位修改意见16条,县委编办、县委改革办等10家单位反馈无意见,我办部分意见予以采纳并修改完善后,形成《通知(送审稿)》。

三、主要内容

本《通知(送审稿)》共三部分内容,18项重点任务82项具体措施,并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。

四、其他需说明的事项

该《通知(送审稿)》在参考《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广安府办发〔2023〕12号)的基础上有所变化:一是广安协同改革先行区范围包括广安经开区、华蓥、前锋、邻水高竹新区,不涉及岳池县,我办结合实际,删除了市上文件“开展四川自贸试验区广安协同改革先行试验区先行先试,探索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,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。”内容。二是因我县无海关,也无相关权限,我办结合实际,删减了市上文件“持续推广应用‘两步申报’‘提前申报’等通关模式,提升通关效率。”内容。三是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中“严格落实《营商环境评价问题整改任务书》,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项评估,推动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在全省排名前移升位”为市发改委牵头,我县无实际工作,删除了该项内容。具体内容详见《通知》《征求意见采纳情况》。

建议按程序送县政府领导审签后,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。


信息来源: 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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